xinyun~
发表于 2020-5-2 18:11:37
感谢友友的提醒!谢谢!!!
目前老公交通事故中较轻的两辆车定损已出,还有两辆严重的没有出,走的公司保险,后续处理完看最终结果。我爸爸的事情还没有个准信,繁琐的流程,踢皮球的态度,可能需要我打时间拉锯战。你们说的保留证据和法律援助信息,包括算八字,等事情处理完毕后再去算一算,我都记住了,谢谢!!!
知启
发表于 2020-5-2 22:14:51
你有个好老公,这车祸先看你老公在这事件中有无违法行为(如酒驾、毒驾等)如没有,那就是由公司承担,如有超速等违章行为那就要承担部分责任(部分责任:由公司对外赔偿后再由公司内部按比例对个人处罚),如有违法那就有…
知启
发表于 2020-5-2 22:32:20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4、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终止条件,劳动者符合法定解除、终止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6、《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连续工作满十年”是从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开始劳动时计算。劳动者因组织原因在不同用人单位流动,或者因业务划转而由一个用人单位到另一个用人单位的,其工作年限连续合并计算为最后一个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知启
发表于 2020-5-2 22:38:13

一、拖欠工资仲裁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1、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样可避免许多劳动者因错过维权时间无法维权的遗憾。
另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规定,劳动仲裁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也不得超过15日,这就减少了劳动者维护权益的时间成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为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在掌握证据方面通常具有优势地位,此条规定将解决用人单位“有证据不提供”的问题,譬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规章制度等,有力遏止不法用人单位的恶意规避行为。
2、超过劳动仲裁时效会受理吗
一般来讲,超过仲裁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这里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料、无法克服的事件,如自然灾害中的地震、火灾、水灾、风暴等,还有社会原因造成的现象,如发生战争等,都是当事人主观上无法控制和防止的事件。
“其他正当理由”没有具体的规定,主要是仲裁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如当事人生病、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而超过时效等,这些情况都可作为仲裁委员会认定有正当理由的因素。总之,如果超过仲裁申诉时效是上述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仲裁委员会是可以酌情受理的,不是所有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都不受理。
知启
发表于 2020-5-2 22:38:54
在网上看看劳动法和劳动件裁
知启
发表于 2020-5-2 22:50:11
注意和欠钱单位要钱时的录音或其它能证明欠你钱,欠多少钱及工伤的事情要对方承认有这回事,每次要钱的时间证据以防过了时效法院不受理→以最后一次要钱时间开始计时(但要有证据),对于工伤当时不知通知劳动监查了没,后来做没有做伤残鉴定,如没有就,就怕时效过了就没法认定了
知启
发表于 2020-5-2 22:50:55
去当地,法律援助试一下
逝水
发表于 2020-5-5 11:46:02
确诊多发就被辞退,什么单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