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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药物简介 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MIL62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我国生物制药企业独立研发的ADCC增强新一代CD20抗体;与第一代CD20抗体利妥昔结合位点不同,与奥妥珠Gazyva结合位点相同,增强直接杀伤CD20阳性B细胞。
主要入组标准 (1)符合2015年的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MOSD)国际共识诊断标准,且AQP4-IgG阳性的患者。
(2)男性或女性患者,年龄18~70周岁,含端值。
(3)扩展残疾状态量表(EDSS)评分≤7.0。
(4) 筛选前1年内至少发生1次需要解救治疗的NMOSD发作;或筛选前2年内至少发生2次需要解救治疗的NMOSD发作;包括首次发作。
(5)允许筛选前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且首次给药前14天内≤20mg/天 泼尼松或其等效剂量糖皮质激素。
(6)筛选前有一次疾病发作的患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发作症状稳定或改善至少4周。
(7)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主要排除标准 (1)筛选期前6个月内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或任何B细胞清除药物(CD19或CD20阳性B细胞计数高于正常值下限的受试者可以入组);CD4阳性T淋巴细胞计数<200个细胞/μL。
(2)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托珠单抗、依库珠单抗、米托蒽醌、或环磷酰胺等烷化剂。(3) 首次给药前28天内使用过血浆交换(PE)或中等量输血、免疫调节药物,如干扰素β、干扰素γ或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等。(4)合并其他需要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慢性活动性免疫系统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硬皮病等)。(5)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6)首次给药前28天或试验药物的5倍半衰期内接受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7) 乙肝、丙肝、HIV(8) 有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的重度过敏反应史。
研究单位 总医院、北京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粤北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中心医院、西安高新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大庆油田总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上排名不分先后,患者可以就近登记入组。
咨询和参组方式 添加村长微信号:hb_gaowen,备注“NMO”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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